9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上海市助行業強主體穩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在《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業促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上海市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基礎上,制定上海市助行業強主體穩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
措施提到,上海將試點推廣中心城區舊區改造政策,由市級專項資金對黃浦、靜安、虹口、楊浦等區單獨實施土地儲備且規劃用途為公益性配套設施的零星舊改地塊給予定額補助,加強舊住房成套改造政策傾斜。
在上海市城中村改造中,要完善規劃調整、容積率增加、多渠道融資等支持政策,持續改善人民群眾居住條件,兜牢基本民生底線,上海市將全面提速“城中村”改造,編制“城中村”改造規劃,將“城中村”改造項目認定中的集體建設用地占比要求從70%以上降至51%以上。
此外,措施指出,要加強重大投資項目規劃、用地、用海、環評等前期工作以及資金等要素保障,用好國家持續新增的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額度,面向國家政策規定允許的支持領域和項目范圍全力做好項目儲備,推動符合條件項目抓緊申報,推進已簽約項目加快開工,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依法用好專項債結存限額,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和使用進度,支持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推動存量基礎設施項目REITs常態化發行。建立本市推進有效投資重要項目協調機制,以合并審批、分期審批、格式化審批、容缺后補等為抓手,精簡項目審批流程,推進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投資項目,加快推進“四個一批”重大項目建設,全力推進示范區線等一批在建重大項目,盡快開工小洋山北側開發等一批重大預備項目,加快開展市域鐵路等一批重特大項目前期工作,超前謀劃深遠海海上風電試點等一批具有重要引領作用的重特大項目,確保全年重大項目完成投資額超過20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