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美國交通部(USDOT)周二表示,已批準在50個州、華盛頓特區和波多黎各自治邦建造電動汽車充電站的計劃,覆蓋約7.5萬英里(12.07萬公里)高速公路。
據悉,美國去年通過的1萬億美元基礎設施法案包含撥款近50億美元用于幫助各州在五年內沿州際高速公路建設電動汽車充電站。美交通部表示,各州現在可以獲得超過15億美元的資金來幫助制造電動汽車充電站,本月早些時候,白宮宣布已經批準了35個州提交的建設電動汽車充電站計劃。
美國交通部長Pete Buttigieg今年早些時候表示:“我們不會對各州的具體實施指手畫腳,但我們確實需要確保它們符合基本標準。”
交通部規定,政府資助的電動汽車充電站必須使用DC Fast Chargers充電器,至少要有4個充電口,可以同時給4輛汽車充電,每個充電口必須達到或者超過150kW。州際高速公路上每隔50英里(80.5 公里)就要有一個充電站,且必須位于高速公路1英里范圍內。
美國聯邦基金將支付80%的電動汽車充電成本,剩下的部分將由私人或州基金貼補。
拜登已制定計劃,則到2030年,希望銷售的所有新車中至少有50%為電動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并新建50萬個電動汽車充電站。加州則更加強硬,計劃將從2035年開始禁止銷售新的燃油汽車,但在生效之前仍必須得到拜登政府的批準。